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8.27)

  • 发布日期:2021-08-27
  • 来源:住建局

根据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管理的通知》(东建发〔2020〕67号)文件要求,经审查,下列工程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相关单位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现进行退还前公示,公示期10日。若有单位或个人发现下列单位(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于2021年9月6日前书面(署名)向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如公示期内未收到举报投诉,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序号

项目名称

缴款单位

验收日期

1

文港花苑1#、2#、3#、4#、5#楼

江苏元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5.1.29

2

东台佳丽盈江纺织有限公司车间

江苏元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6.6.24

3

时堰镇薛冬林农贸市场

江苏元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7.3.1

4

东台市时堰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

江苏元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9.30

5

江苏承豪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1#、3#厂房工程

江苏元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12.2

6

东台市正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2#厂房工程

江苏元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8.13

7

东台市许河镇卫生院病房楼新建工程

江苏元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9.9.30

8

东台奥力芬化纤有限公司仓库一、仓库二

苏州创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12.1

联系地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815室,联系人:王华,联系电话:69988733。

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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