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委农办﹝2020﹞3号
印发《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关于开展2020年度“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4-09
各镇党委、政府,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西溪景区党工委、管委会:
现将《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关于开展2020年度“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东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1日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
关于开展2020年度“正风肃纪镇村行”
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成果,廓清乡村政治生态,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今年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继续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策应乡村振兴战略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在中央、省和盐城市的统一部署下,通过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突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农村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坚持系统治理,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为深入推进“五个新实践”、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开创“强富美高”新东台建设新境界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任务
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农村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主要有六项重点任务:
1、持续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着力克服疫情影响,持续巩固精准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加大产业帮扶力度,探索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充分挖掘资产资源潜力,增强经济薄弱村“造血”功能和对低收入人口的临时救助能力,确保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收入不滑坡。加大扶贫扶志力度,持续激发低收入群众内生动力。
2、加大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组织开展脱贫攻坚“过筛式”回头看专项核查行动,通过市镇村三级联动,对“十三五”以来建档立卡户脱贫情况和经济薄弱村达标情况进行“过筛式”回头看,全面查漏补缺,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切实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确保扶贫信息系统数据准确、扶贫具体工作底数清晰、扶贫对象脱贫结果真实、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3、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总结深化“阳光扶贫”监管,继续深入开展扶贫涉农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防贪污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强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进一步督促扶贫干部作风转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持续加强扶贫干部思想、作风、廉政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4、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利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稳步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确保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规范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依法确立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发挥好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标牌、登记证书及管理系统四统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
5、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四大排查。开展集体渗溢土地收益情况及资金去向排查,排查土地流转特别是规模流转、连片流转过程中,渗溢的集体土地实际面积,有无漏算、少算;集体渗溢土地的应得收益、实际收益,有无漏收、少收;集体渗溢土地收益是否全部入账,有无账外设账或者私分现象。开展集体资产出租资源发包合同排查,逐笔排查合同签订的程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合理合法合规、不合法不合规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否整改处理到位,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应进未进”,脱离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的情况;是否签订期限过长、面积不符或有明显漏洞的合同;是否存在拖欠承包金、到期未重新发包的合同;是否存在脱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监管的合同等。开展集体资产资源闲置原因排查,排查闲置的原因是否合理,有无被强占、被侵占的集体资产资源。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排查,重点排查2013年以来的项目立项、建设、资金使用、资产出租是否合规,排查项目收益率是否正常、收益是否及时足额到账,资产是否完好、是否得到保值增值。
6、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落实。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调研,以“三资监管+产权交易”平台为依托,推动全市各镇(区)将村级集体财务预决算管理、集体用工管理、财务票据管理、“村务卡”使用及非现金结算、集体产权交易、村级债务管理、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集体财务审计监督等制度执行到位。进一步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提升”专项行动,年底前全市半数的镇(区)、40%的村(居)达到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示范镇村标准,农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时间安排
整个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至5月上旬)。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全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镇(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并层层动员部署。镇(区)方案请于5月10日前报市。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中旬至11月底)。各镇(区)按照方案要求,抓紧实施,稳步推进,确保专项行动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成效。除常规工作外,其余重点任务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最迟不超过10月底。实行工作进展月报制度,市里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及时了解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对行动不力的进行通报,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阶段(2020年12月)。各镇(区)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包括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各镇(区)书面总结于2020年12月1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全面总结后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镇(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新一轮“正风肃纪镇村行”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基层组织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要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在镇(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在纪委、监委的监督下,切实履行主管责任,细化本条线具体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各村(居)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在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个性化行动推进方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督导考核,务求工作实效。建立联络员信息互通机制,各镇(区)要明确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本镇(区)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传送和面上工作布置的沟通联系;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和分析会,交流工作情况、收集工作信息、发现整改问题,形成上下协作的工作格局,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开展明查暗访、问题交办和情况通报。要健全工作成效评价机制,切实把成效评价交给农民群众。
三是坚持系统治理,推动工作长效。“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涉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理方方面面。各镇(区)要坚持“立足长效、标本兼治”,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对在专项行动实践中形成并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要在制度层面及时加以固化;对在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性和借鉴价值的创新做法,要认真总结、适时推广,切实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专项行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