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热词:

东扶〔2020〕4号

东台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东台市2020年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4-09

各镇党委、政府,市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区、高新区、西溪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各部门、各单位:

《东台市2020年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台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0日


东台市2020年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打好

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盐城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消费扶贫渠道,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氛围,带动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稳定增收,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和盐城市关于消费扶贫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消费扶贫+菜篮子米袋子”,着力加强平台和机制建设,着力抓好产销精准对接,进一步畅通销售渠道,有效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产业扶贫的长效机制,促进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持续增收、稳定脱贫、逐步致富,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在政策、平台建设、渠道拓展等方面提供支持,进一步发掘市场潜力,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构建可持续产销关系。

二是广泛动员,全面参与。充分运用报社、电视台、新媒体等媒体资源做好内宣与外宣,加强扶贫产品和旅游资源宣传,推广消费扶贫参与渠道方式,营造消费扶贫浓烈氛围,推动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

三是联动协同,统筹兼顾。线上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江苏政府采购平台以及各类电商平台和新媒体平台。线下组织动员各类市场主体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馆),推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扶贫。

四是精准对接,严格监管。将消费扶贫与“菜篮子”“米袋子”相结合,培植优质扶贫产品。强化对参与消费扶贫市场主体的监管,精准对接城市居民对优质安全扶贫产品的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消费扶贫产销体系

1、建立《扶贫产品名录》制度。按照盐城市扶贫农副产品认定标准,加快我市盐城扶贫产品的认定。制定我市扶贫农副产品统一标识,建立《东台扶贫产品名录》制度。建设线上扶贫产品展示馆、扶贫馆、扶贫特产馆、扶贫专栏等,大力推进“互联网+”消费扶贫模式。将相关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阳光扶贫网等平台实时更新公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

2、充分发挥市涉农国有企业服务消费扶贫作用,负责扶贫产品与市场对接、营销。积极支持银宝集团“盐之有味”等服务载体建设,开展消费扶贫全方位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依托农民丰收节、全国扶贫日和接轨上海、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会、农洽会及盐城市消费扶贫产品专场产销对接等活动,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特色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总社)

4、加强扶贫产品质量监管,推动建立扶贫产品可追溯和信息共享制度,确保扶贫产品符合市场标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扩大扶贫产品销售规模

1、加大国家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832平台)和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下简称网上商城)账号注册激活工作力度,督促预算单位优先通过832平台和网上商城采购对口支援地区和我市扶贫产品,确保完成年度预留份额的采购任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2、 开展“农校对接”消费扶贫行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通过832平台、网上商城、银宝集团等载体集中采购安全合格的扶贫产品。加强与扶贫产品生产基地、种养大户和农业合作社对接,推动学校与优质农副产品生产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开展“农产品进医院”专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医院食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通过832平台、网上商城、银宝集团等载体采购扶贫产品,有条件的建立定向采购合作关系,推动扶贫产品进医院常态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4、推动国有企业采取“以买代帮”方式参与消费扶贫,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专业化运作优势,帮助扶贫产品打造品牌、提升知名度、提高附加值。指导和督促市属企业食堂、经营场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通过832平台、网上商城、银宝集团等载体采购扶贫产品,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定向采购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国资办)

5、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扶贫活动,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买代帮”方式采购扶贫产品与服务。充分发挥商会平台作用,组织有意向的农副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在上海等地举办展销活动,促进与外地民营企业的合作交流,帮助销售我市农副产品。(责任单位:市工商联)

6、开展工会“福利支农”活动,鼓励各级工会将职工福利津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通过832平台、网上商城、银宝集团等载体采购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7、继续扩大“巾帼乐业 e路小康”扶贫公益店的影响,加强网店管理维护、信息更新,线下策划推介活动,强化对低收入妇女的指导服务,提升低收入妇女使用互联网和用户终端的能力和水平。举办网络直播带货活动,对低收入妇女自主或参与生产的特色农副产品、来料加工产品等进行线上直播展示展销。组织开展“巾帼消费助力脱贫攻坚百站行”展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妇联)

8、开展全市特色农副产品参观调研暨“新农菁英寻访”活动,从拓市场、稳销路、扩规模、增产量、保质量、树品牌等方面入手,打造推介“新农菁英”扶贫产品。组织“新农菁英”扶贫产品参加盐城青年创意市集和农产品展销推介会,开展“青春扶贫”系列直播活动,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团市委)

9、组织开展消费扶贫“献爱心”活动。发动影响力较大的行业协会商会、慈善组织开展消费扶贫“献爱心”活动,发挥资源优势,动员内部会员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活动。鼓励有购买能力的社会组织,优先购买扶贫产品与服务,有条件的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关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推动各级机关食堂在日常食材采购中,优先通过832平台、网上商城、银宝集团等载体采购扶贫产品,签订长期购销协议。牵头组织独立办食堂的镇(区)和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开展扶贫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定向直购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中心)

11、动员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积极参与和支持消费扶贫行动,带头做好消费扶贫工作,通过“以买代帮”的方式,到结对帮扶村、农产品原产地搭建购销桥梁,购买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市级机关工委)

(三)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

1、扎实推进电商扶贫和线下消费扶贫相结合的模式。继续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消费扶贫”行动,通过集中购买主要扶贫产品为扶贫地区减少产品积压。积极落实《盐城市电商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组织商贸龙头企业采购销售扶贫产品,通过网络平台和线下展销会,举办多种类型多种层次的促销活动,扩大消费区域、群体和销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团市委)

2、在全市所有旅游景区、火车站、汽车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扶贫产品销售专区,结合美丽乡村旅游公路建设,在旅游公路驿站、休憩地等节点开设扶贫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在大型商超、酒店、农贸市场等设立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依托农产品交易市场、展览展示场馆、农产品体验店开设消费扶贫生活馆、建立稳定供应关系,加强扶贫产品推介销售、有效组织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对成绩显著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供销总社)

3、鼓励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和大型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企业等,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仓储物流设施、农产品集配中心等,增强仓储、分拣、包装、初加工、运输、寄递等综合服务能力,降低农产品损耗和流通成本。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继续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打通农村寄递物流网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总社、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加强消费扶贫宣传服务

1、利用好报社、电视台、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多维度、高频率的宣传报道,持续升温活动热度,提高消费扶贫知晓率,放大社会舆论的正向激励效应。及时提炼推广消费扶贫中好的经验做法,发挥好典型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

2、加强财政资金采购政策宣传,指导和服务预算单位开展消费扶贫工作,鼓励和引导预算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扶贫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组织开展我市品牌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加大“好味连台”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介力度,建设“好味连台”品牌农产品上海农贸市场专卖窗口。加快推进东台农产品上海直销窗口的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在公交站台、行政中心公共区域、机关食堂等大力开展消费扶贫公益广告宣传,推介有关消费扶贫的信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5、强化低收入劳动力就业服务,持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产业需求和产业特色,积极开展乡村旅游、服务业人才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提高低收入人口技能。(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建立消费扶贫统计制度

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汇总,各牵头单位负责统计、建立台账的消费扶贫统计制度,切实做到要素齐全、数据详实、客观真实。预算单位线上线下采购扶贫产品的情况由市财政局牵头统计,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馆销售情况由市商务局牵头统计,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供销总社配合。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国家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或我市低收入人口就业人数由市人社局负责统计。各类企业采购扶贫产品的情况,由国资办和市工商联分别负责统计。党团组织及工会、社团组织开展党团、工会活动情况由市级机关工委牵头统计,市民政局、总工会、团市委配合。消费扶贫数据实行季统计制,各牵头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本季度统计数据报市农业农村局汇总。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消费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加强指导服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镇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谋划部署,明确专职人员抓好落实。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消费扶贫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有效开展消费扶贫工作。

(二)强化务实举措。要将消费扶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对重点扶贫产业和扶贫产品生产主体,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扶贫产品适度规模发展,形成稳定的产品生产和供应。在推进消费扶贫工作中,要坚持遵循自愿原则,尊重市场规律,不搞行政摊派,不搞“一刀切”。

(三)强化督查推进。组织开展消费扶贫专题督查活动,不定期通报消费扶贫工作推进情况。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市场主体以及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对消极应付、不积极作为的,予以通报批评。

关联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