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关于开展2021年度“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4-06
各镇党委、政府,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西溪景区党工委、管委会:
现将《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关于开展2021年度“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东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6日
全市农业农村系统
关于开展2021年度“正风肃纪镇村行”
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促进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打造“清廉乡村”,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基础,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一体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和“正风肃纪看机关”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今年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继续开展“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聚焦“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以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规范执行各项涉农补贴政策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动力活力,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东台、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集体“三资”管理体系,制定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针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规律和特点,完善村级资金经营,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程序。整合涉及集体“三资”管理的各类平台,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东台市村级用工监管监察平台与村级小微权力智慧监管平台的衔接、融合,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互联网+”管理流程。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定民主理财流程,完善财务公开清单,对村民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民主理财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继续开展集体“三资”清查,巩固农村集体“三资”四大排查成果,加大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力度,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台账,强化已退出的宅基地管理。不断提高集体“三资”经营效益,确保“三资”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农村易返贫易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开展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状况。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村组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的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动态清零。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明确管护责任,通过项目收益分红增加易返贫易致贫监测对象收入。
(三)规范执行各项涉农补贴政策。有序开展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稻谷补贴,做到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真实,补贴工作流程规范,档案资料完整,补贴公示到位,严查基层干部骗取套取、冒领私分、截留挪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20亩以上的补贴大户、村组干部以及村组集体领取的补贴进行“过筛式”检查。持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指导监督,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和内部控制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开展购机补贴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升补贴政策实施规范性。加强对镇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和违规、投诉调查处理,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政策,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作业质量,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任务。政策宣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完善还田补贴工作流程。有效落实涉渔补贴政策,从落实中央支渔惠民政策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严格补贴对象和补贴条件,规范补贴工作程序,建立渔民主动申请、所在村镇初审、市局复核工作机制,完善涉渔补贴市镇村三级公示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对渔民疑义及时响应跟踪闭环。通过专项行动,梳理涉农补贴政策,完善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涉农补贴推进规范、落实到位。
三、时间安排
整个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至5月)。
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全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镇(区)因地制宜细化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和时间安排,并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对村(居)进行动员部署。镇(区)方案请于4月2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6月至11月)。
各镇(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稳步实施专项行动,原则上在8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0月底前完成各类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实行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上报工作进展,全年开展两次专项督查,准确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对行动不力的进行通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阶段(2021年12月)。
各镇(区)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包括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书面总结于2021年12月1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全面总结后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能定位,在镇(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严格履行主管责任,积极作为、认真组织、精心谋划,抓好工作推进和组织实施。各村(居)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在镇(区)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主动担责、认真作为,扎实推进“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处理好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建立督查考核常态化机制,各镇(区)要围绕深化专项行动明确的重点任务,细化责任清单,严密工作制度,健全考核机制,要把“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村(居)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督查考核推动专项行动高质量推进。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各镇(区)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传送和面上工作布置的沟通联系。各镇(区)要广泛收集信息,及时掌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帮助村(居)发现问题,倒逼整改落实。
(三)强化治理,推动长效。“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已开展多年,各镇(区)要坚持“立足长效、标本兼治”的思路,及时总结和推广专项行动中基层探索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在制度层面加以固化,切实以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专项行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