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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97598/2021-05820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科技 体裁分类: 意见
发布机构: 东台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21-04-1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盐城市委、我市市委全会部署,全力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坚定不移推进产业强市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定“产业强市、品质兴城、实干惠民”奋斗指向,以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为第一动力,以培植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为第一抓手,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实行力量聚焦、要素聚焦、政策聚焦,着力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和产业创新能力,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培育新机、开辟新局。

二、主要目标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250家,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3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7%,规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达75%,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2.6%;设立科技创新引导基金,新建产业技术研究院5个,争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提质增效,新建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12家,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90%;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20亿元,新增有效发明专利730件。

三、重点任务

开展“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重点聚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扩增量、优存量、提质量,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带动全市科技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主要实施“五大行动”。

(一)高企培育行动。通过“孵化一批、申报一批、引进一批、提升一批”做大高企总量,年内申报高企185家,高企总数达250家,其中规上企业升级为高企17家以上,整体引进市外高企不少于15家。新增瞪羚企业和潜在独角兽企业6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二)高企上市行动。筛选企业进入盐城市高企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库,制定“一企一策”推进方案,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培育。定期组织企业参加“线上+线下”高企上市培训、银企对接、项目路演等系列活动,帮助高企择优选择在沪深交易所相应板块上市。建立高企上市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实行限时办结。鼓励已上市高企持续用好资本市场工具做优做强,提高企业再融资能力,积极稳妥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力争完成上市股改高企3家,进入上市辅导、IPO排队企业2家,新增上市企业1家。(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

(三)“高升规”行动。从现有规下高企中,优选30家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建立“高升规”企业培育库。鼓励高企增加技改投入,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和新的商业模式进行改造提升,争创盐城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高企5家。支持规下高企与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协作配套,引导专业咨询管理机构进行诊断服务,采取发行高企联合债券、吸纳风投创投、鼓励私募融资、信用担保贷款等多种方法,帮助规下高企融资,扩大生产规模,力争10家规下高企实现“高升规”。(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

(四)高企数字化转型行动。开展数字化技术创新,实施2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打造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建立30家高企数字化转型培育库,优选10家进入盐城市级培育库。推进制造业数字化升级,实施10项高企数字化技改项目。推动中小微高企上云,新增省星级上云高企25家。搭建技术水平高、集成能力强、应用范围广的数字化平台,开展先进技术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征集和遴选,实施2项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示范带动全市高企数字化转型。完善数字经济服务体系,建立一批数字化转型创新基地和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五)高企知识产权护航行动。筛选10家以上高企入选盐城市知识产权提升工程,高企发明专利申请覆盖率达80%以上,新增高企发明专利授权300件以上。推进高企知识产权运用创新,申报“贯标绩效评价”14家以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8家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7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的“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市科技发展规划、重大决策、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项目,统筹协调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研究会商存在问题,落实下一步推进措施。建立“五大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具体专项行动方案,项目化推进重点任务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在“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中,我市科技创新奖励合并执行盐城市“科技创新突破年”政策措施和我市“制造业28条”“科创18条”“企业上市9条”及知识产权强市政策,同一企业的同一事项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奖励。盐城市政策措施未涉及的事项,继续执行我市相关政策。

(三)强化协调联动。建立“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综合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监测,实时掌握活动进展。建立领导挂钩服务机制,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建立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五大行动”专班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合力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严格督查考核。按照上级高质量考核要求,将科技创新相关考核及“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分值不低于盐城市对我市考核权重。设立东台市科技创新发展奖,奖励在推动科技创新发展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开设专题专报专栏,加大对创新成果、创新企业、创新政策和创新人才的宣传报道,造浓创新氛围,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