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发布日期:2021-03-22
  • 来源:农业农村局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0〕19号、苏财农〔2020〕35号)文件精神,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是项目验收督查及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实施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建设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保存项目申请、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各环节的相关资料。

二、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用途规范使用补助资金。不得擅自更改补助资金的用途,不得以管理费和工作经费等名义截留、挪用、骗取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要建立项目帐,严格按照会计核算的要求,收集、整理、保存报账等有关凭证资料。

三、强化项目考核评价。要抓紧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工作任务,及时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进行绩效评价。

四、加强项目跟踪督查。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与指导,对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等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东台市植保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试点实施方案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东台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2020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专项名称:2020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项目

工作任务名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实施项目名称:植保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

实施单位: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主管部门: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东台市财政局

填报时间:2020年12月25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

根据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植保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试点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植保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农业生产服务组织社会化、专业化、集约化的建设进程,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地点

全市各镇(区)范围内小麦种植主体(麦桑混栽区除外),优先安排东台镇、梁垛镇、南沈灶镇、头灶镇、三仓镇、弶港镇辖区内东台河沿线和梁垛河沿线600米范围内小麦种植农户,实施地点以项目服务主体与被服务对象签定的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协议和作业确认单为准。

二、实施内容

1、补助方式

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补助实行定额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

2、补助环节

小麦中后期病虫害统防统治,主要病虫有小麦赤霉病、白粉病、锈病、蚜虫、麦粘虫等。

3、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实施主体从东台市内全国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示范组织、江苏省“五有五好”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等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中遴选。实施服务主体在我市从事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2年以上,须拥有与服务面积相配套的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或植保无人机等高效植保药械(以购机发票或租赁合同为准),服务主体与被服务对象须签定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协议。

4、服务面积申报

服务主体须先申报后实施,2020年12月31前完成与被服务对象签定小麦统防统治服务协议(格式见附件1),并填报《东台市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申请表》(附件2)。服务面积按土地二轮承包确权面积为统一申报口径,如果是土地流转面积,以流转协议(村级组织见证)为依据。私下流转面积须附有村级组织证明的相关佐证材料。

5、服务质量要求

根据小麦病虫发生情况,由服务主体对小麦赤霉病、白粉病、锈病、蚜虫、麦粘虫等主要病虫适期组织统防统治。对统防统治示范区树立标牌,建立田间用药档案,每次用药结束后,被服务对象要签字确认。

6、补助操作程序

植保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通过遴选服务主体,由服务主体申报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作业面积、村级公示确认、镇级审核备案、第三方核查、市农业部门公示核定后,由财政拨付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

(1)服务主体遴选公示

通过东台市政府网站,公示《东台市植保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试点实施方案》以及遴选的服务主体、被服务对象姓名、所在镇村、申报作业面积等内容。

(2)作业申报确认

服务主体田间作业结束后,立即申报实际作业的补助面积,由被服务对象、被服务对象所在的村委会负责人、镇农业农村局进行核实,并填报《东台市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确认表》(附件3)进行村级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准后再公示,无异议后签字盖章确认,并上报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3)第三方核查

根据服务主体申报确认的作业面积,由东台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进行核查,重点核查统防统治作业面积、收取作业服务费用、作业质量。核查结束后,第三方单位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核查报告。

(4)市级核定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对第三方核查结果进行抽查,并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将补助对象、作业面积、补助资金等内容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准后再公示。

(5)补助资金拨付

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无异议后,由市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核拨给补助对象。

三、经费预算

1、资金来源。项目总投入65万元,全部为中央和省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

2、明细预算。

实施内容

计划面积(万亩)

补助标准(元/亩)

补助金额(万元)

小麦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4

15

60

第三方核查

4

项目管理(培训、检查、交通、验收等)

1

合计

65

注:补助标准为最高限价补助标准,如果服务主体实际作业面积大于计划面积,在保证补助金额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减补助标准。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时间自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1、2020年8月-12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批复;遴选植保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主体,并在东台市政府网站公示结果;服务主体与被服务对象签订植保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协议,填报《东台市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申请表》。

2、2020年12月-2021年5月,选用高效低毒农药产品,实施小麦主要病虫适期组织统防统治。对统防统治示范区树立标牌,建立田间用药档案。

3、2021年5月份,第三方分别对项目区小麦病虫害总体防效调查,进行绩效考核,核查服务作业面积,并形成核查报告。

4、2021年6-8月份,核拨植保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进行项目总结,申请组织项目验收。

五、绩效目标

序号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评价指标

标准值

目标值制定说明

1

目标作业面积

95%

实际作业面积与目标作业面积比例

≥95%

2

小麦主要病虫害防效

90%

病虫总体防治效果

≥90%

小麦主要病虫:小麦赤霉病、白粉病、锈病、蚜虫、麦粘虫等病虫的防效

3

被服务对象对服务主体满意率

90%

对服务主体的满意率

≥90%

调查被服务对象对服务组织的满意程度分满意、一般、不满意

备注:1.目标值是设立的绩效目标的实现值,应尽量量化(数值加单位表示),难以量化的按照分级分档的方式设定(如优、良、中、差等)。2.评价指标是衡量绩效目标值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3.标准值是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或完成水平的预期值,是对绩效目标完成结果进行评价的考量尺度。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农业农村局把植保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项目列为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项目办、计财科、种植业科、产业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植保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组织架构,加强行政推动。同时抽调技术骨干成立以植保站牵头的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2、层层签订协议。服务主体与被服务对象签订植保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协议,明确服务面积、收费标准和质量指标;与防治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工作要求、工资报酬等。

3、推行辖区管理。项目实施镇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内植保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的管理,通过多种方法,核实服务面积,指导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办、计财科、种植业科、产业科、植保等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督促专业化统防统治规范开展。

4、统一药剂配方。小麦专业化统防统治所需药剂要按照市农业部门的配方选用。服务20亩以上小麦种植主体的实施主体,可以按照被服务对象小麦种植面积,选购《东台市农药零差率配供小麦病虫防治药剂目录》的农药品种。禁止使用禁限用农药,以及未经试验示范确认安全高效的农药。

5、健全台帐资料。服务主体要加强管理,按照规范做好各项工作。要建立健全田间防治档案,田间树立展示标牌,建好财务帐目,为项目验收提供依据。

6、狠抓服务指导。植保站对服务主体田间作业开展技术指导工作,协调解决专业化防治上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通过集中培训、送技下乡,以及结合病虫防治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专业服务人员植保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七、项目管理

1、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朱宝美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徐  斌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王世锁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玫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张  颖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财审科科长

           朱   彦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科长

           张小锋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科长

           崔   磊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产业科科长

2、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仲凤翔    东台市植保植检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副组长:钱爱林    东台市植保植检站副站长、推广研究员

林双喜    东台市植保植检站副站长、推广研究员

成  员:梅爱中    东台市植保植检站、推广研究员

王春兰    东台市植保植检站、高级农艺师

崔劲松    东台市植保植检站、高级农艺师

附件下载:东农〔2020〕210号(试点方案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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