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1-02-01
- 来源:住建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份,盐城市委安全生产专项巡察组第九联动组进驻我市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工作,8月10日,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组织情况
我局在接到巡察组《关于对东台市住建局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盐巡办﹝2020﹞55号)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市委安全生产专项巡察第九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曹栋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委副书记梅惠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当前形势,谋划部署下步工作,制定出台整改方案,督促全系统上下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政治站位不够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2017、2018年局党委中心组未开展安全方面内容学习。安全生产工作研究不深不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召开频次少,2018年仅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安全生产议事没有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单位重点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口号喊得多,部暑落实措施少。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有偏差,3年来全局没有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整改情况:已整改。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建立常态化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定期会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每月召开的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必研究的议题;制定2020年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长期坚持执行。
2、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强。没有牢牢把握“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红线和底线,精力更多放在抓工程建设、抓城乡发展上,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不深、谋划不细、推进不快,施工事故时有发生,3年来共发生4起建筑行业亡人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工作缺乏系统性思维,班子成员中没有明确专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习惯“单打独斗”。
整改情况:已整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明确行业安全管理要求,全力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强化施工安全长效化管理,积极组织建工一条线人员研究行业存在问题,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状况进行剖析和指导,对可能发生的隐患抓细抓实,对存在工程隐患较多的停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大执法力度进行处罚。明确安全生产牵头责任人,成立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加强系统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力度。
3、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不深刻。针对响水“3.21”爆炸事故暴露出的“未批先建”问题,没有深层次研究,未结合东台市存在的“未批先建”问题频发实际开展专项检查,2017-2019年,行政处罚55起,“未批先建”处罚42次,占比76.4%。部分同志对局党委中心组开展的响水“3.21”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学习“身在心不在”,会上不学习,会后不研究,安全知识测试发现大部分人员对响水爆炸事故性质说不清。对本市出现的4起亡人安全事故没有通报,警示教育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把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内容,健全完善安全教育考核机制、事故通报制度,提升安全教育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在安全例会等会议上宣传未批先建的工程处罚标准,要求各类项目必须先办手续再建设,大力减少未批先建问题的发生。加强学习,认真剖析,加大安全知识培训,积极参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组织编印安全强制性条文条例文本,供管理人员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差距,层层传导压力不到位。
1、党委履行领导责任打折扣。党委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权力责任清单推动不实,个别班子成员没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的安全生产进行研究部署,建管处分管领导基本不到建管处指导工作。
整改情况:已整改,对分管领导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中层干部,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四不放过”等要求,组织相关安全知识的专题学习研究,推动权利责任清单落在实处。分管领导发挥表率作用,定期到所属行业部门进行沟通指导,8月份分管建筑工地和城镇燃气的领导到所属行业企业进行了专题宣讲,层层贯彻落实安全责任。
2、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不严格。安全职能科发挥独立的监督管理职能不充分,局建管处还承担质量、扬尘管控等职能。局职能科室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一必须五到位”监督不够,企业安全监管机构形同虚设,安全管理人员兼职现象普遍,东台市乡镇建筑工地47家,近一半安全员兼职施工员、材料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高,企业安全责任难以落地生根,2018年,局燃气事业服务中心组织两次燃气业务知识考核,均有四分之一的人员考试不合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充分发挥安全职能科室监管作用,划分明确质监站、安监站职能。将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检查工作极端重要内容,召集住建领域燃气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召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必须五到位”。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测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和年终考核奖惩挂钩;加强施工企业安全人员现场监管,对照合同或备案资料,检查现场人员是否一致;对于有兼职安全员现象的,立刻要求停工,直至落实新的专职安全员并报我局备案后,方可复工。
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不完善。对安全生产考核研究不足,仅简单作为“一票否决”内容,未在百分考核细则中占有权比。安全考核评先评优不够合理,2019年东台市发生2起亡人事故,建管处仍被评为综合先进部门。2019年东台市泓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次被行政处罚,仍被评为建筑业发展先进单位。
整改情况:年底实施,并长期坚持。优化年度考核机制,细化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和分值,对安全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
(三)安全专项整治不彻底,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
1、开展专项整治不专不严。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浮于表面,2019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燃气事业服务中心与建工科未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台账,建管处未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宣传不及时、压力传导不足,部分企业未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上热下冷”依然存在,江苏宁乐建设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制定自检自查工作方案。2020年4月24日、25日,巡察组安排专家对4个建筑工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存在不戴安全帽、塔吊无围栏、配电箱没有防雨设施、脚手架上堆放杂物等安全隐患18处。
整改情况:已整改。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项目经理、安全员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各负有安全职能科室、单位细化专项整治方案,在每次安全检查中,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台账和自查自纠方案纳入必查范畴。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一必须五到位”细则完善安全生产台账资料,并对企业台账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二是细化方案制定,结合上级要求和我市自身特点,制定行动方案,部署组织检查活动;三是做好自查自纠,迎接上级检查,对于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做好举一反三,及时回复,做到闭环管理;四是加强台账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基础台账,局属相关科室、单位对内部台账全面梳理,规范台账收集管理。
2、上级督查交办问题整改不实不快。问题整改避重就轻,2017-2019年,盐城市住建局多次开展专项活动,要求住建系统对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开展自排自纠,东台市住建局仅对问题进行排查,未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盐城市住建局2017、2018年两次通报中提及的东台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质量较差”的问题不重视,未对审图中心进行整改并上报盐城。
整改情况:已整改,持续跟踪。对上级督查交办问题,按时汇总上报,督促各科室、单位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消除监管死角和空白,做到举一反三,细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局建管处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交办的问题,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必须整改回复;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的问题中,存在违法强条的,以及其他明显违法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行政处罚。落实东台市图审中心对审查人员和设计单位进行了整改回复,局分管同志对图审中心主要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将整改情况向盐城市住建局汇报。
3、整改闭环管理不真不实。复查工作制度不完善,缺少现场核查环节,存在图片整改现象,2019年10月9日,局安监站对慧学名苑.西苑工程开具停工整改通知书,10月13日,工程施工方申请复工,提交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所附整改照片,实际是从网上下载的“豆丁施工”图片,企业存在整改作假行为,局建管处把关不严,同意其复工。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发了事,后续跟踪不闻不问,2019年10月、11月,物管办两次对正方上林苑小区检查指出“消防设施不到位”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仍未完成。
整改情况:已整改。规范资料收集,在现场检查时除下发整改通知书等书面材料外,要求安监员手机拍摄照片,在回复时,将回复图片对照手机中的照片,作假的拒绝接受整改资料;加强闭环管理,认真组织复查,位于台城地区的现场,当场检查验收;处于较远乡镇的项目,要求项目部提供视频资料,并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核实。落实后续监管,在开展新一轮检查时,重点上一轮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视作拒不整改行为从重处罚。针对正方上林苑建筑消防设施故障问题,我局2019年11月29日下发整改通知单,今年3月初进场维修,目前故障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实施综合治理不到位。
1、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力度不大。全面实施安全生产“双随机”、“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不到位,施工工地检查人员基本固定,存在人情执法风险。处罚力度较小,2017-2019年仅对5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处罚,共罚款148万元。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巡查工作频次不高,安全监管存在缺失现象,2018年8月,金麟府项目65号、66号、桃李苑项目15号住宅楼主体已封顶后,住建局质监站才巡查发现存在未批先建行为。2017年9月14日,东台市超凡创新新材料有限公司1号厂房建设工程发生高空坠落事故,经调查才发现该工程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提请市委编办,整合内部行政执法职能,成立了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大队,统筹开展局系统内部行政执法职能,目前大队已正式运转。局建管处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在今后专项整治行动中以检查小组的形式,每个检查小组至少3人,同时领导不定期带队,最大限度地降低执法活动中违规违纪的风险。每个检查小组深入开展综合检查,增加巡查频次,重点巡查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督促各项目在施工前的施工许可申报阶段,提供危大工程清单和计划,根据清单和计划进行执法。局装饰办因人员问题,检查人员组成基本固定,目前已加强与其他科室人员协调配合,必要时会同执法大队共同组织联合检查,降低人情执法风险。质监站加大对辖区内工程巡查力度,确保及时发现违法建设工程,对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证等违法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2、监管执法程序不规范。依法监督不到位,建管处、燃气办执法检查时,未主动出示执法工作证件。部分安全检查记录要素不全,没有检查人员签字,2019年,金水湾项目现场检查表格仅有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均未签字。安全生产事故追责力度小,2017年至今,东台市共发生4起建筑行业亡人事故,其中1起被盐城提级调查的事故对相关监管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余了起东台调查的均未追责问责。
整改情况:已整改。局建管处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检查,每次执法必须2人以上人员到场,执法时必须出具执法证;相关检查记录或整改通知书中,当场的执法人员必须签字,保证执法程序和执法资料合法性。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市安委会,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对事故监管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问责。燃气办执法检查时,主动出示执法工作证件,落实检查人员现场签字。在考核中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优评先。
3、安全监管执法方法手段不新。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法治水平不高,一线执法人员未培训考核就上岗。安全监管信息化推进不快,现场检查不佩戴执法记录仪,仍使用手写的现场检查记录和整改指令书。燃气智慧安防系统建设速度不快,全市18个镇(区)燃气报警平台均未建设。
整改情况:已整改。建管处安监员在接受省厅安监总站安全培训后方可进行执法,完善执法仪等执法设备;针对省厅的安监执法系统要求上传大量数据、照片、视频,对移动端的要求比较高,积极为一线执法人员申请内存大、信号强、便于现场执法的移动端设备,加快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法效果。燃气办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现场检查佩戴执法记录仪,不使用手写的现场检查记录和整改指令书。加快燃气智慧安防系统建设,全市18个镇(区)燃气报警平台已建成,我们将持续对平台加强监督与维护。
(五)安全治理体系不健全,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
1、人员配备不合理。局安全监督科人员未配齐,核定编制4人,实际只有2人,职能发挥不充分,部分工作开展依赖办公室。燃气办核定编制4人,实际只有2人,工作开展依赖第三方机构。有的监督执法科室执法力量薄弱,持证人员偏少,装饰办3人中仅有1人持证。
整改情况:已整改。安全科核定编制4人,现有3人正常开展工作,另建工科1名同志协助安全科日常工作,人员基本到位。燃气办人员招考完毕,核定编制4人,现已4人全部到位,将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我局已成立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系统执法职能,加强人员配备,增强执法力量,所有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2、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对安全投入不重视,未提前编制安全投入预算。3年来,局安全投入仅有212.3万元,对重点领域投入少,建管处安全生产投入仅0.76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局财审科、安全科牵头汇同建管处、城建科、燃气办、物管办等相关单位将安全保障金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内资金管理,概算安全生产投入报财审科扎口上报,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实施。
3、安全宣传培训不精准。安全宣传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实效性,扬州市弘宇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溱泰东镇螺丝人公司厂房建设工程,钢结柏吊装方面未将危大工程列出。安全教育培训频次少,监督执法一线人员缺乏专业、系统学习,2018年以来没有开展专题安全业务培训。少数项目对安全培训不重视,未根据工种、施工阶段的差异进行针对性教育,2019年6月14日,天樾府项目因新进场工人岗前培训不足,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发生防护栏杆间坠落亡人事故。
整改情况:已整改。结合“百团进百万企业”活动,组织多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宣讲。建管处要求各项目在安全宣传中,结合自身工程特点和进度,进行有效的宣传,尤其是涉及危大工程的,要将危大工程的安全施工要点,在该施工段或出入口等醒目处进行宣传提醒。燃气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执法一线人员专业、系统学习,开展专题安全业务培训。
4、安全生产台账整理不规范。安全生产台账不健全,部分执法检查台账内容缺失,2019年7月,金麟府项目因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台账中仅有排查问题和停工通知书,整改材料和复工通知书遗失。台账检查工作“浅尝辄止”,巡查时基本不查阅台账资料,金阳广场、泰和佳苑项目的安全台账不全,出现教育记录参加人员签字作假、施工方和监理方执业印章未盖、安全监理日记内容不全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安全科牵头督促局相关部门完善规范各类安全生产台账资料,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建管处将台账资料检查纳入工程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各类专项方案等是否按要求编制、审核、批准和论证;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如不是,是否按要求对方案进行更新、重新验算、重新验收;重点检查岗前教育、技术交底等资料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存在未签字、代签字现象。以上问题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检查各类特种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将安排专人整理收集安监台账资料,保障台账资料的完整性。
(六)安全生产观念不牢固,推进作风保障不到位。
1、群众意识淡薄。民生问题处理不善,对群众反映了5年的城中花园消防门紧闭、消防逃生通道堵塞等消防问题久拖不决。乡镇液化气店无证经营仍然存在,东台镇卞团村“黑气点”陈金华家中非法储存液化气钢瓶14只,附近居民群众存在安全顾虑。信访举报渠道不畅,安全生产信访举报体系不完善,方式单一,接受群众举报方式以电话为主,网络举报、来信举报等渠道有待拓宽。
整改情况:已整改。制定东台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办法,完善信访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各类举报由局法制科扎口汇总,分条线落实,确保每件举报都有回复。因原房产开发商非法集资导致城中花园小区建设项目烂尾,2号楼由东台债权人受偿,目前1号楼、2号楼均未实施物业服务,单独划出由业主自我管理。我局敦促2号楼产权人就应急出入口封锁、应急指示灯设置、楼道堆放杂物3个事项逐一销号整改。我们将定期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非法经营单位进行取缔,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消除附近居民群众顾虑。
2、工作作风漂浮。安全检查工作存在热度偏差,紧一阵松一阵,2017-2019年,监督执法集中于节前节后,平时检查不重视,2019年10月检查9次,12月为71次。现场检查存在形式主义,个别领导带队去施工现场检查,仅有检查照片,未发现检查记录、问题清单,出现同一天对同一工地检查两次情况,2019年12月6日,局领导对钱陈安置区三期工地检查两次,均只有照片。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不够,存在责任交集,相互沟通少,少数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但质监站仍给办理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整改情况:已整改。加强日常巡查,不搞突击抽检,提高检查频率和覆盖率,使计划更趋合理。局建管处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性强,由检查小组安监员进行现场检查,领导带队压实检查小组各成员的监管责任,安排专人收集和整理检查资料和台账,保障完整性和准确性。局燃气办加强安全检查工作频次,做到平时、节前节后都能检查到位。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健全长效机制体制,提升监管水平。紧盯安全生产形势,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分解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制定安全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状。筑牢安全防控体系,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推进企业风险主动报告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制定并贯彻落实年度执法检查计划,配强配齐监管队伍,加大装备配备和经费保障力度,通过组织专题培训、集中轮训、继续教育等方式,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引入第三方服务,发挥社会机构和专业人员在日常检查、事故分析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优势,推动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转变。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完善闭环机制。突出讲政治,坚决抓好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地下管线三个方面专项整治。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跟踪督促,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形成闭环机制。
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形成有效震慑。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的意识,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把握工作重点,保持高压态势,抓住反面典型,从严从重处理,不见成效决不收手,以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形成声势、形成震慑,确保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着力强化红线意识,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紧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行业、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特殊时段,做到严防死守、严阵以待、严明纪律,确保责任落实更到位、预案安排更周密、防范措施更有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5-85213375。
中共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