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情况
- 发布日期:2021-12-28
按照《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文件精神,东台市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东文广新发〔2011〕50号),明确免费开放的场所、开放项目、开放时间下发到各文化单位。为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根据《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东发〔2015〕1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了《东台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办法》(东文广新发〔2016〕76号)。
免费开放是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举措。东台市公共文化体系健全,设施完备,市有图书馆、文化馆、镇有综合文化站,全部能够按照要求免费对外开放。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指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向群众提供。
1.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2.文化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3.文化站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每年省财政拨付我市专项经费70万元,用于奖补14个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为推动各镇文化站有序开放,每年我局都从阵地建设、经费、人员、活动、辅导讲座、宣传等方面,组织对文化站免费开放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档发放奖补资金。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管理,拓展服务领域。根据群众的需求,结合公共文化事业特点和本地本单位实际,整合业务流程,合理调配资源,改善服务效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方式和手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努力强化文化的感染力和辐射力,尊重和贴近服务对象的文化需求,在实现均等普惠的公共服务基础上,逐步增设多样化服务,重点增加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对象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