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97598/2021-07356 | 组配分类: | 稳岗就业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东台市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东台市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扩就业政策宣传提纲
- 发布日期:2021-11-17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69号)精神,现就2021年失业保险支持稳岗扩就业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失业补助金等政策宣传如下: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一、办理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企业裁员率=(2020年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自然减员人数)/2020年度月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
三、返还方式
采用后台参保数据比对+单位申请的返还方式。对参保信息完整、准确的单位,经后台数据比对、相关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向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参保数据缺失、有异议的单位可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咨询、申请。
四、受理期限
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咨询电话
68000519、68000518
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一、办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的在职职工;
(3)申请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在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4)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2000元。
三、申领材料
(1)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原件);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受理期限
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可登录江苏智慧人社网上办理或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8、10、12、14窗口)办理。
六、咨询电话
68000150、68000146
失业补助金
一、享受对象
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新增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人员,最后参保地在本市的,可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二、补助标准及期限
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含一年),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000元/人/月;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一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600元/人/月。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申领材料
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原件)。
四、受理期限
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申请人携带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到东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8、10、12、14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渠道:
①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申请;
②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
③下载“掌上12333”APP进行申请;
④通过支付宝申请(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电子社保
卡→全国失业金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⑤通过微信申请(微信中搜索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服务
→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申领)。
六、咨询电话
68000145、6800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