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97598/2021-00197 | 组配分类: | 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东台市政府办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1-01-19
- 来源:东台市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台市门户网站(http://www.dongt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台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台市北海路8号人防大楼,邮编:224200,电话:0515-89561180)。
一、总体情况
为统筹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目标,市政府门户网站规范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分类逐项设置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统计信息、政府采购、征地拆迁等多个事项的集中公开页面,涵盖经济发展、城乡规划、招标采购等重点工作。优化提升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智能搜索平台,推出场景化主题搜索服务,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
(二)坚持依法依规。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目标,认真履职,依法依规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开展便捷通畅的信息公开服务。集中整合政府网页申请渠道入口,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规范管理,以制度化手段推进受理、答复工作有序开展。2020年办理市政府依申请公开37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1件,无一败诉或被纠错。
(三)坚持规范引领。围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严谨规范、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强化政府信息清单化管理,推行全清单标准样本。规范市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数据,实现网站信息数据分类入库,确保信息资源科学分类、集中规范、统一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0 | 0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1 | 4233.27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7 | 3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34 | 3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作用需进一步发挥,为群众提供易检索、容易懂、更好用的信息平台。二是少数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条款的理解与适用把握不够准,指导和培训还需加强。三是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创新发展还不够,在线办理功能有待优化提升,需在更高水平上建设完善。下一步,我办将着力提升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通过抓好工作指导培训,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放大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效应,确保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相关政府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统计数据涵盖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沿海经济区、高新区、西溪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