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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2-02
  • 来源:东台日报微信公众号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省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为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避免出现人员密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统筹兼顾做好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工作,东台市医保中心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全方位“不见面”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就医备案



二、参保登记缴费

允许参保单位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市医保中心将及时受理。疫情期间,个人办理参保的,先通过电话登记,能办的及时办理,不能办的将待疫情结束后补办,不影响相关待遇。
联系电话:
医疗保险参保登记:0515-68000116
医保基本信息变更:0515-68000122
医保关系转入转出:0515-85399161
暂时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或非急需办理的事项,建议待疫情解除以后再办理。必须在2月份到现场办理的重要事项,建议延后至2月底办理,延期办理不影响相关待遇的享受。
 
三 、 门特门慢和特药手续办理
1、门特门慢办理。可按原办理途径将资料送至各乡镇卫生院受理,由乡镇受理人员上传资料至市医保中心,符合要求的立即登记并及时标记。如急需申请门特门慢的患者,可直接上传就诊资料至工作QQ(2325831309),符合要求的立即登记并及时标记,待一级响应解除后补办手续。
2、特药手续办理。如急需申请使用特药的患者,可上传就诊资料至工作QQ(2325831309),经市医保中心与盐城特药医师联系核实后,符合要求的立即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标记。系统内暂先设置有效期限使用,待一级响应解除后补办手续。
3、联系电话:0515-85222660、0515-85399122

四、现金费用报销 
1、参保人员因非直接结算而由个人垫付的2019年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间由原定“2020年3月底前申请报销”延长至“2020年6月底前申请报销”。
2、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非紧急医疗费用报销业务推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如因重大疾病个人垫付资金困难的可接受邮寄受理,所需材料明细预先电话进行咨询。
3、联系电话:0515—85399168、0515—68000525
 

东台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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