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群体性聚餐活动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0-01-26
- 来源:东台日报
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全市餐饮单位暂停一切寿宴、婚宴等大型聚餐活动,暂停利用固定操办场所、搭建棚堂、家政帮厨等一切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对已预定的群体性聚餐活动积极做好劝停工作。
二、全市党员干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带头不组织、不参加群体性聚餐活动,做好身边亲朋好友的劝导宣传工作。
三、对于不听劝阻、因聚餐造成疫情扩散等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东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