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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6日东台市环保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19-05-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05月06日-2019年05月10日(5个工作日)。

2019年05月0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1

项目名称

金属丝网织造项目

建设地点

东台市五烈镇祖泽创业园

建设单位

东台市安晨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台市安晨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在拟定地点(东台市五烈镇祖泽创业园)实施建设金属丝网织造项目。项目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投产后年产金属丝网15000吨。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不得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高能耗设备及工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农户肥田。

2、项目中①退火工序退火炉和固化工序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1#)外排;②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2#)外排;③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3#)外排;④氨分解工序少量的氨气,建设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减其无组织排放;上述废气中:退火炉和加热炉燃气尾气中颗粒物及SO2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NOx浓度排放标准按《长三角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40号)文中盐城地区低氮改造排放限值要求执行;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氨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⑤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外排,排放的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规模标准。

项目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生产线(喷塑、固化等工序)在安全许可的同时须采用密闭化生产工艺和负压操作措施;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应科学设计,确保高效稳定安全。

3、项目在运营过程中须强化管理,合理布局声源,对高声源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有效的综合降噪措施,以减轻噪声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项目废皮膜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及氨分解工序产生的废催化剂须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审批手续,确保转运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废金属屑、金属废渣及废包装袋收集后出售;布袋收尘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本项目须在氢气发生站界外50米、生产区3(含喷塑、固化工序)外10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五烈镇政府应强化规划管理,今后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各类环境敏感目标。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防治,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厂区内须设置不小于15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事故池正常工况下应空置,保证生产单元发生事故时,泄露物料或消防、冲洗废水能迅速、安全地集中到事故池,进行必要的处理。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停产,并立即关闭雨水(消防废水)管道阀门,使厂区内事故废水汇入事故池,待妥善处理好废水后方可恢复生产。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众参与情况

1、建设单位于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8日在东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http://dongtai.yancheng.gov.cn/)进行了报告表全本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行政许可科于2019年02月27日-2019年03月05日在东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群(http://dongtai.yancheng.gov.cn/)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代码:2018-320981-33-03-5447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行政许可服务科

联系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15-85275239

邮    箱:dthbs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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