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市政养护管理所钢丝绳电动葫芦询价采购报价单(第二次)
- 发布日期:2019-11-01
- 来源:住建局
询价采购报价单(第二次) 2019092
项目名称:东台市市政养护管理所钢丝绳电动葫芦询价采购
名 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钢丝绳电动葫芦 | 3吨18米线控,含安装 | 套 | 1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 |
注:1、报价中包含材料、运输、原电动葫芦拆除、新电动葫芦安装、评审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报价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询价要求: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从事本次询价货物的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项目,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一年内在市住建局采购招标中中标后悔标的、中标后所送产品与招标采购文件配置不相同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报价单位如有疑问请于2019年11月6日12时前书面提出,采购人于2019年11月6日18时前予以答复。
3、报价单填写内容字迹必须工整,品牌、型号要求和报价均不得修改。
4、询价保证金800元(现金),中标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当场退还。
5、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理解采购单位的询价文件要求,对所投产品负责,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供货。
6、询价报价文件的组成及份数:(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询价采购报价单;(3)与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与询价保证金现金一并密封。(一式三份)
7、询价报价文件的递交:询价报价文件采用普通信封进行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报价单位、所报项目名称,并于2019年11月7日9时00分前送达东台市住建局九楼会议室。
8、采购单位于2019年11月7日9时00分后开拆报价单,在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中,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投标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投标报价最低出现多家相同,由采购人现场召集投标报价最低相同报价单位随机抽取确定成交供应商。对报价计算错误的按财政部第87号令的原则进行修正,并将询价结果进行公示。
9、成交结果公示后,成交供应商须在3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供货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10天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将200元评审费用综合考虑到报价内,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10、结算办法:全部供货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同时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11、废标条款:(1)询价报价高于采购人预算价的(预算价为1.5万);(2)询价报价文件内容不全的;(3)询价报价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4)询价报价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报价文件,或在一份询价报价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联系电话:(0515)85282918 联系人:刘小庆
采购单位:(盖章)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