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关于印发《东台市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1-05

各镇人民政府财政所、民政办、老龄办,市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区、城东新区、西溪景区管委会财政所、社会事务管理局,盐城市东台社会福利院:

现将《东台市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东台市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东台市财政局  东台市民政局

东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5日

附件:东台市政府购买与补助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2019.1.5.doc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