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下午,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谭斌为市人民法院院长。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陈卫红主持会议。
本次大会应出席代表359人,因事因病请假15人,实际到会344人,出席人数超过代表总名额的半数以上,符合开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执行主席是陈卫红、王旭东、崔康、鲍宇、许峰、刘树斌、赵良钢、黄淑华、李春桃、陆汉超、陈晓俊、邱海涛、陈玉龙、周爱东、金学宏、吴琼、王爱军、高翔、朱雯、吕洪涛、刘怀仁、陈宝宽、徐红、杨廉俊、马安军、朱均东。
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我市人民法院院长。
全体会议期间,主席团召开了第五次会议,听取总监票人关于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确认选举结果有效。谭斌全票当选为市人民法院院长。
在全体代表的监誓下,谭斌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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