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97598/2018-03642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东办发〔2018〕26号 | 时效: | 有效 |
中共东台市委办公室 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定制村官”培养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5-30
各镇党委、政府,市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区、城东新区、西溪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有关部委办,市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培养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推进“定制村官”培育工程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就我市实施“定制村官”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进一步引导广大有志青年热爱“三农”工作,利用高等院校教育资源培养一批农村发展急需、政治素质好、发展能力强、留得住扎下根的村官队伍,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持。
二、培养计划
计划从2018年起,用3年时间,采取“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方式,委托高等院校每年在参加高考学生中招收30名左右全日制学员,培养具备现代农业生产和村务管理能力,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使用的专门人才。
三、培养对象及定点院校
培养对象为东台户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志愿从事基层农村工作,自愿签订定向培养及就业协议。定向培养院校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三年制专科,专业为现代农业技术,专业课程设置由校地共同确定。
四、相关政策
1、招生方式。2018年培养对象参加江苏省普高统招;2019年及以后培养对象,采取高等院校提前招生方式。
2、经费资助。凡签订定向培养及就业协议,并被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录取的学生(以下简称定向培养生),享受规定学制内的学费资助和生活补助,每生每年8000元,在校期间补助60%(在每学年结束时发放),工作见习期满后一次性补助余下的40%。学习优秀可享受在校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3、就业安排。定向培养生大专毕业并取得相应证书后,根据“优生优选、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市委组织部调配或推荐到我市相关村担任主任助理,与镇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参照所在村副主任报酬,按规定参加办理养老保险。
4、服务期限。定向培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含见习期)。工作第一年为见习期,如因工作态度等主观因素,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由其自主择业并退还学费资助和生活补助。3年服务期满后,发放一次性奖励1万元,连续服务满6年,再发放一次性奖励1万元。定向培养生不服从分配或到岗后未满3年服务年限离岗的,须全额退还学费资助和生活补助。定向培养生服务期未满、但符合报名条件且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不享受相应的一次性奖励。
5、选拔任用。培养对象在服务期间,实绩突出,组织满意,群众认可,可推荐作为村“两委”成员人选。若当选为村“两委”成员,享受村“两委”成员工资待遇。
五、组织保障
“定制村官”培养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农委等有关部门和各镇区共同参与。市教育局负责考生报考意向调查和招生宣传发动工作,指导学校组织学生报名,配合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定向培养生的学费资助、生活补助、服务期满一次性奖励等资金的筹措、发放等工作。市人社局做好定向培养生的人事代理工作,指导和帮助定向培养生就业后按所在村社保缴纳渠道参加养老保险等。市农委负责与定向培养学校的对接、沟通,共同制订教学计划,协助做好班级管理,安排学生实习期和暑期实践,负责“定制村官”培养工作的具体衔接。各镇区负责所辖村的岗位调节和工作安排,落实定向培养生服务的工资报酬和单位应缴纳的保险金等相关待遇,做好使用、考核、培养、激励工作。
中共东台市委办公室
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