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索 引 号: 014397571/2018-05033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头灶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创一颜料厂设备及附属设施拆除残值出售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12-19

招标公告

 

根据头灶镇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化企转型协议条款,决定实施东台市创一颜料厂厂区内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竞价拆除残值出售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项目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创一颜料厂设备及附属设施拆除残值出售项目。

(2)项目地点:头灶镇园区创一颜料厂厂区内。

(3)项目规模:拆除厂区内相关设备及管道等附属设施。详见项目清单。

(4)项目要求:工程实施前必须编制拆除方案并报市安监局备案,工程实施时全过程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管。按照“包拆除、包安全、包清运”要求,拆除区域达到“场清地净”的标准。

(5)项目工期:30个日历天。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采取资质预审,报名单位须携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及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预审合格后,由投标单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或投标保证金账户将投标履约保证金5万元划转至头灶工程建设专户,开户行:头灶农村商业银行,户名:东台市头灶镇农经站。帐号:3209192401201000062823。同时在该行缴纳报名费、资料费300元(不返还),户名:东台市头灶镇乡镇企业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帐号:3209192401201000001384。凭银行缴纳凭证,到镇招投标办换取票据、领取工程清单。不缴纳上述费用的单位,作弃权处理,不得参加投标。不中标单位投标履约保证金开标后返还,中标人的投标履约保证金转为项目质量、安全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投标单位可凭报名票据,由镇安排专人带领进行现场踏勘。

四、竞标方式

镇研究决定拆除残值款标底价为40万元,现场一轮报价(报价保留到元),最高价者中标,如最高价出现相同的抽签确定中标人。中标后三天内缴清全部中标款项,签订协议后生效。如中标人悔标、悔约或不按期缴清中标款项,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由次者中标,依次类推。未尽事宜,由镇招投标领导小组现场研究决定。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5日17时止。报名地点:头灶镇招标办(政府一楼)。联系人:梅进;联系电话:85489906、13921838990。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018年12月19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