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2026〕10号

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日期:2026-02-04
  • 来源:发改委

市委、市政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东台市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发改”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深化理论学习,切实增强法治意识。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建立“学法+考法”机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2、完善决策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十五五”规划编制、重点项目布局等工作中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审查文本材料10余份,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与备案管理。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办事指南、价格监管信息等,2025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25件。

3、规范行政权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依法公开2025年度12项行政检查计划。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规范执法文书使用,执法文书归档率100%。聚焦价格、招投标、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收费专项检查,公布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涉企收费目录。全年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检查180家(次),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执法检查12家(次);处罚企业1家。

4、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格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禁趋利性、选择性执法,更多采用柔性执法方式,根据包容审慎原则不予处罚或者免予处罚。强化价格监管服务,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及时启动价格应急监测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开展教育收费、殡葬服务收费、能源价格等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5、强化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2025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8件,办复率100%。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资金分配、价格调整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均须提交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以制度创新、数据治理和智慧监管加速信用法治化。落实“双公示”制度,完善数据归集与预警机制;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与数据共享,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拓展“信用+”惠民便企服务,通过一体化平台便捷处理信用修复、融资需求等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新动能。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及时、掌握不够扎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尚需加强。二是政务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仍需增强,公开内容的系统性有待完善。三是法治宣传实效有待加强。目前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对企业和群众关心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力度仍需加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扩大。

三、2026年度工作打算

2026年,我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全面加强法治发改建设,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继续将法治教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完善会前学法、专题讲座、法律培训等学法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信息质效。聚焦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优化政策解读、数据开放与政务服务类信息。拓展公开渠道,综合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增强信息到达率。

3、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发改职能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方式,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普法渠道。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无。

 

 

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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