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26年第4号)

  • 发布日期:2026-10-12
  •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东台市花舍春兰药店等5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信息见附件)符合注销条件,按规定现予注销。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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