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东台市2026年化肥减量增效展示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6-10-10
- 来源:农业农村局
我市承担了2026年化肥减量增效展示区建设任务,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
一、目标任务
在全市范围遴选项目实施主体,择优建立2个及以上粮食作物化肥减量增效展示区,化肥减量增效展示区内氮肥施用强度较常规施肥削减1%以上。
二、实施内容
1、实施主体。优选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组织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项目实施发挥其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加快科学施肥技术应用。
2、应用技术。针对展示区小麦种植,指导实施主体科学应用“种肥同播(机械深施)+缓控释肥基施+无人机追肥”的小麦绿色高效施肥技术模式。
3、补助办法。对小麦应用“种肥同播(机械深施)+缓控释肥基施+无人机追肥”绿色高效施肥技术模式进行补贴,补贴物化产品用于小麦绿色高效施肥技术应用。计划安排项目资金16.5万元采购水溶肥料,每亩补贴数量根据采购肥料总量和第三方核查确认的技术模式应用面积确定。
三、申报条件
1、小麦种植面积300亩以上,且相对集中连片;
2、小麦种植必须应用“种肥同播(机械深施)+缓控释肥基施+无人机追肥”技术模式,2026年12月5日前,报送种肥同播(机械深施)+缓控释肥施用场景视频、照片等证明材料;
3、接受新技术应用能力强,且能积极配合展示区建设工作;
4、辐射带动能力强,能够带动周边农户应用施肥新技术;
5、种植区域交通方便,便于组织示范观摩活动。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2、土地流转协议复印件;
3、缓(控)释肥采购合同(与申报面积相符)、无人机委托服务协议或购买发票复印件;
4、申报表(附件1)。
以上复印件材料,均需申报主体盖章(签字)确认。
五、申报要求
1、请有意向的小麦种植主体于2026年10月16日前到所在镇区农业农村工作部门申报,并填写附件1,逾期视为无申请意向;
2、镇区优选汇总(填写附件2)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主体申报材料,于2026年10月21日前报送东台市农业农村局1412室,联系电话:0515-68961412,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