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教育系统面向2026年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2-18
  • 来源: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东台市教育系统拟面向2026年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东台市教育系统面向2026年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无不良行为记录;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2日至2007年12月28日之间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7. 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书面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

10.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设置)。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相关高校网站以及“东台人社”“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2.召开宣讲会,组织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同步

本次校园招聘拟于部分高校设置报名点,由东台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进行宣讲,宣讲会后即组织现场报名。各院校宣讲、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序号

时间

学校

地点

1

2025年12月23日下午2:00—4:30

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南区A05-303

2

2025年12月24日下午2:00—4:30

扬州大学

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56#数学学院113

3

2025年12月25日下午2:00—4:30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招聘大厅

考生须关注“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详见附件5),上述时间、地点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微信公众号届时发布信息为准。

除上述校园报名点现场报名外,网上报名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dt.zp885.top:9100/#/login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2日9∶00-2025年12月28日17∶00。

资格初审:2025年12月22日9∶00-2025年12月29日17∶00。

陈述申辩:2025年12月22日9∶00-2025年12月30日17∶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12月22日9∶00-2025年12月31日17∶00。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准备及提交下列材料:

(1)《东台市教育系统面向2026年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1张。

(3)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名的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2026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其中: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原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和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书面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附件4)。

(6)《岗位表》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现场报名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的需扫描上传。

东台市教育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审核。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东台市教育局人事科陈述和申辩,联系方式见下文“招聘政策咨询”。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东台市教育局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东台市政府网站和“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发布)。

报名注意事项:

(1)设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应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资格不合格,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

(2)面试

①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不超过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东台市教育局、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提交材料及复审要求,请关注东台市政府网站和“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发布,复审合格人员可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进行公布。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东台市教育局陈述和申辩。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②面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面试内容为业务素质及专业技能等。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面试采用微型课、技能考核等形式。

音乐学科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为指定曲目弹唱。微型课时间10分钟,技能考核5分钟,合计15分钟。

除音乐学科外,其余学科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微型课时间10分钟。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考生面试费每人100元,于资格复审时缴纳。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签定初步就业协议。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遇有放弃签约初步就业协议的,按相应岗位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舍办法同前。

4.体检和考察

组织已签定初步就业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主要考察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签定的协议失效,因此而出现空缺岗位时,将进行递补,递补方法同上。

5.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将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及“东台教育”“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工作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教育局共同组织。东台市教育局、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及解释。

咨询电话:0515-85100511(东台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0515-89561019(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五、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69969510(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69969507(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台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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