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指南
- 发布日期:2024-07-22
- 来源: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4〕23号、苏财农〔2024〕53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承担的中央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能力提升专项项目的扶持对象、支持环节、申报条件、补助标准明确如下。
一、扶持对象
东台市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支持环节
为进一步夯实农民合作社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重点支持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农产品仓储及加工、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生产及研发检测用设备购置、农产品营销平台建设等。
三、申报条件
(1)主体资格条件。合作社经营情况良好,有财务核算,与成员建立相对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被认定为东台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村集体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作要求)。
(2)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得低于40万元。
(3)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原则上实施时间不超过1年,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
(4)优先扶持对象。优先扶持村集体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补助标准
村集体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且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55万元。其它合作社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且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
五、申报程序
由扶持对象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填报《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东台市上级财政扶持农业项目申请表》(附件3),向所在地镇(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由镇(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主体资格进行初审,并对申报主体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审核通过后,加盖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公章,再由镇(区)农业农村部门于7月30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1003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金雨,电话:0515-68961003。
附件1: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件3:东台市上级财政扶持农业项目申请表
附件1
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
项目实施方案
专项名称:
工作任务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承担单位名称(盖章):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镇(区)所在村(居)。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入资金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市县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 资 金 来 源 | ||||
合计 |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市县财政补助资金 | 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 | |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 个月,时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注:除有文件明确规定外,原则上项目实施周期为项目立项计划下达之日起1年。
五、绩效目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具体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2 | 质量指标 | |||
3 | 时效指标 | |||
4 | 成本指标 | |||
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6 | 经济效益指标 | |||
7 | 生态效益指标 | |||
8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9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二)项目联系人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三)管理责任人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附件2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主体 | 组织机构代码 | |||||||||
项目名称 | 立项依据文件 | 苏农计〔2024〕23号 | ||||||||
项目总投资额或执行额 | 万元 | 财政资金 | 万元 |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申报主体承诺: | ||||||||||
1.本单位(本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 ||||||||||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管理要求,据实提供。 | ||||||||||
3.本项目申报的实施内容,未享受过财政专项资金补贴。 | ||||||||||
4.专项资金将按规定使用。 | ||||||||||
5.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 ||||||||||
项目主体负责人(签名) | (公章) | |||||||||
日期: |
附件3
东台市上级财政扶持农业项目申请表
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 |||||||
上级项目申报通知文件名称及文号 | 《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4〕23号、苏财农〔2024〕53号) | ||||||
项目 建设地点 | 拟实施的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万元) | 申请财政补助(万元) | 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分项目标明数量、建设标准、单价、投资金额) | |||
申报文件列示的申报主体资格要求 | 项目申报主体资格具体情况 | ||||||
镇(区) 审查 意见 |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
财政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
分管负责人:
镇(区)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