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与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区域及实施主体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4-08
- 来源:农业农村局
我市承担省级化肥减量增效和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项目实施区域及实施主体。
1、申报对象:为我市范围内从事农作物种植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园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条件:
①接受能力强且能积极配合示范区建设工作。
②粮食作物种植面积400亩以上,经济作物种植面积50亩以上。
③承诺使用推广应用的物化补贴产品、技术模式。
④以存在土壤酸化、盐碱/次生盐渍化、养分瘠薄、耕作层浅化等问题,且化肥减量增效有空间的地块作为实施区域。
⑤辐射能力强,能够带动周边农户应用技术。
3、遴选方法:
请有意向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于2024年4月15日下午6时前到所在镇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报,镇区以外的农场单位可直接至市耕保站申报,逾期视为无申请意向,镇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根据申报情况进行项目实施区域和实施主体优选,并及时汇总报送市耕保站。
项目实施主体优先享受项目物化补贴产品和新技术模式应用补贴。项目物化补贴产品自愿订购,如订购数量超出项目补贴数量,采取按实打折办法;如订购数量不足,剩余数量将向周边村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辐射供应,全额补助的物化产品按因素法进行分配。
东台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