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东人社发〔2024〕53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3-28
  • 来源:人社局

各镇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局),市经济开发区、沿海经济区、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西溪景区综合发展部,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守法诚信意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23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简称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工作

(一)书面审查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建筑施工、物业管理、保安服务类企业全部纳入审查范围。

(二)书面审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三)书面审查内容。全面审查用人单位2023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4.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5.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6.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7.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8.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9.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四)书面审查方式。按照“互联网+书面审查”工作要求,实行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网上申报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通过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注册后,选择“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自行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只需用账号密码登录填报即可。用人单位在数据提交之后,可上网查询数据申报审核情况,并按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数据。

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根据《盐城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盐人社规〔2021〕1号)的要求,结合书面审查工作开展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一)评价依据。2023年度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中取得的企业信用记录。

(二)评价等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 A、B、C 三级:

1、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 A 级。

2、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 C 级所列情形的,评为 B 级。

3、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 C 级: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结果公开。2023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信息将通过政府网站、东台人社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并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盐城)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评价出的信用等级有效期限为 1 年(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提升劳动监察效能的重要举措。各镇区人社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镇区人社工作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辖区内用人单位对书面审查、诚信等级的认知度,提高用人单位参审参评积极性,持续扩大书面审查覆盖面。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督促指导辖区内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行为,压降劳资纠纷发生率,提升矛盾化解处置率,着力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

(三)强化结果运用。根据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被评为A级的企业,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对被评为B级的企业,适当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对被评为C级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频次,实施提醒约谈。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重新评价并及时调整守法诚信等级,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通过推送行政处罚信息、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用人单位守信守法自觉性。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