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结果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2-04
- 来源: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3〕22号、苏财农〔2023〕48号)要求,我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镇拟实施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料审核、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经局领导审议,确定由溱东镇、梁垛镇、南沈灶镇、富安镇、新街镇、头灶镇等7家村集体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予以立项。现将申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月9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2月4日—2月9日。
联系人:张颖,联系电话:0515-68961308
崔磊,联系电话:0515-68961509。
附件: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汇总表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4日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