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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97598/2024-0023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东台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时效: 有效

解读:东台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新政

  • 发布日期:2024-01-05

新修订的《东台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十七届二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月3日正式发布。

一、关于参保对象

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年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满12个月且已办理暂停缴费手续,未领取职工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关于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

《实施办法》在盐城市规定的基础上,将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保留)为100元、500元、1000元、2500元、5000元、6000元6个档次,明确就高享受缴费补贴。


2024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对照表

单位:元

其中,100元缴费档次只适用于政府代缴保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

补缴费的不享受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