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7月13日)
- 发布日期:2023-07-13
- 来源:住建局
根椐《东台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经审核,下列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一、符合保障条件家庭:
东关社区:王真
新海社区:丁夏兰
新坝社区:潘冬
金陈社区:沈金凤
金墩社区:申来志
何垛桥社区:张智玉
玉带桥社区:郑培玉
西溪景区:顾龙珠 奚素娟
二、公示时间:2023年7月14日— 7月28日。
三、监督电话:0515-69988737
监督地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