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台生态环境局局长潘新宇
2023年06月06日
主持人: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您收听正在直播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今天,我们东台96.3直播室邀请到的嘉宾是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局长潘新宇。
潘新宇: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走进《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直播室。在这里,我谨代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各位听众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悉心指导下,2022年,东台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以实实在在的数据和成效交出一份克难求进攻坚、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成绩单”。
1、生态文明建设开创新局面。创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条子泥岸段被生态环境部表彰为全国四个、江苏唯一的“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梁垛河口—方塘河口岸段获评首批美丽海湾省级示范项目;条子泥被省生态环境厅列为6个一级生态试验岛之一。
2、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新突破。2022年,东台市PM2.5浓度3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6%;优良天数304天,优良率83.3%,同比提升0.3%,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三。3个国考断面、5个省考断面、3条入海河流、泰东河西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实现四个100%。
3、污染防治攻坚迈上新台阶。东台生态环境局先后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标兵集体”“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集体”,分别是盐城县级市中唯一、唯二获得此殊荣的单位。东台市攻坚办被省攻坚办表彰为“全省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4、环境问题整改取得新进展。圆满完成中央和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任务,38件信访主办件完成整改并率先通过盐城市级现场核查,蹲门湾问题整改被列为全省正面典型。以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目标,全力化解环境信访问题,2022年共受理环境信访举报906件次,总量同比下降29%。
5、服务地方经济实现新跨越。为稳经济、促发展贡献环保智慧,全年审批各类项目环评119个,新核发、变更、延续许可证218个。为天永智能(50亿)、辰泓、易立翔、耀鸿电子、实禹光电等42个重大项目(亿元以上)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与省厅对接,全程跟踪沿海经济区规划环评,2023年1月6日,省厅正式批复同意。
1、我村今年夏季秸秆收割的时候,感觉空气比前二年要好些了,没有闻到很浓的呛人味,我想请问一下潘局长,我们东台的环境质量如何?
答:近年来我市环境质量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的趋势。
2022年,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以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为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主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1空气环境
市区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AQI≤100)304天,优良率83.3%,同比上升0.3%;PM2.5浓度均值为30ug/m3,同比下降3ug/m3。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PM2.5和PM10年均值达标,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72ug/m3,超标0.08倍。
市区降水pH变化范围在6.79至7.30之间,降水pH平均值为7.05,为非酸雨区。
2水环境
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8个国省考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及以上)比例为100%,同比无变化,无丧失使用功能(劣Ⅴ类)断面。
2.1饮用水源
东台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泰东河南苑水厂取水口断面水质继续保持优良,基本项目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均低于标准表2、表3中标准限值。
2.2主要河流
对全市11条河流18个断面开展水环境例行监测,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94.4%,同比上升5.5%。
通榆河化肥厂南、北海桥、草堰大桥、梁一大桥4个断面水质均达Ⅲ类标准,其中北海桥断面为Ⅱ类水质。与上年相比,北海桥断面水质状况好转。
泰东河东台(泰)达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东台河富民桥达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串场河廉贻大桥、串场河南闸站、工农桥3个断面水质均达Ⅲ类标准,其中廉贻大桥断面为Ⅱ类水质。与上年相比,廉贻大桥断面水质状况好转。
何垛河布厂东、台东大桥、北关桥3个断面水质均达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三仓河南沈灶大桥达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梁垛河海堤桥达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无明显变化。
梓辛河东方红桥、蚌蜒河蚌蜒河大桥、安时河东安大桥3个断面水质均达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东安大桥断面水质状况好转。
方塘河边防桥断面为Ⅳ类水质。与上年相比,水质状况有所好转。
全市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状况良好,无Ⅴ类和劣Ⅴ类水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磷。
3声环境
3.1区域环境噪声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共设124个噪声测点,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6.7分贝,同比下降1.9分贝,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对应评价为“好”。
3.2道路交通环境噪声
建成区主次交通干道共设30个交通噪声测点,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同比下降0.7分贝,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对应评价为“好”。
3.3功能区噪声
市区布设7个功能区噪声测点,其中1类区2个,2类区1个,3类区2个,4类区2个,全年达标率100%。
4土壤环境
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安全稳定,未发生土壤环境污染事件。
所以,请广大市民朋友放心,东台总体环境质量还是不错的。而且,我相信,随着全社会对生态环境工作越来越重视,东台的环境质量会越来越好。
2、我家住在吾悦广场附近,每到晚上,市民广场舞的音响声音很高,还有楼下高音喇叭进行促销的声音,影响我们休息,请问这些噪音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答:目前我们所指的环境噪声,根据其产生源的不同大致可分为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你今天反映市民广场广场舞音乐声,以及高音喇叭进行促销活动的叫卖声,都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根据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东台市人民政府也发布了公告,从6月1日到18日禁噪。我们希望广大市民按照政府通告要求,不要在公共场所跳广场舞或者商业活动发出噪声,为各位考生创造一个安宁舒适的考试环境。
3、我办的厂相关环评手续已经批下来了,怎么你们生态环境局还要我搞三同时验收?这不是把手续弄麻烦了吗?
答:听众朋友,说得通俗一点,环评手续审批是要求你应该怎么做;环保“三同时”验收是看你究竟有没有按要求做到位。这两个程序并不重叠,也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所以,新办项目不仅要审批,而且建成投产后必须要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
按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如果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4、请问潘局长,我厂前期因为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你局也作出了行政处罚,责令我厂改正违法行为,为什么在随后的复查中,对我厂的超标排放行为又作出按日连续处罚决定?
答:这位听众问得好,只要是排污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的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一)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三)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四)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的;(五)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我局对你厂作出按日连续处罚,肯定是你厂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后,再次复查时,你厂没有改正违法行为,所以根据《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对你厂作出按日连续处罚。
5、我村有一个生猪养殖户,猪粪直排农田条排沟,被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后,公安部门为何还要对其实施行政拘留?
答:该养猪户猪粪直排农田条排沟的行为,涉嫌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其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根据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环保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仍需要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6、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了《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的文件,我想请问一下潘局长,这个办法对我们企业信用评价有哪些影响?
答:你好。根据苏环规〔2019〕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东台生态环境局负责辖区内企事业环保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分类、信用等级评定、信用评价结果公开。
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实行12分动态记分制。
企业环保信用等级由优到劣依次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标识。
对环保信用等级为黄色、红色和黑色等级的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惩戒性措施:
1、对黄色等级企事业:加大污染源环境监管随机抽查频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组织有关评优评奖活动中,取消其参评资格;
2、对红色、黑色等级企事业:执行黄色等级企业同等惩戒措施;暂停各类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助;建立定期公布机制;
对环保信用等级为黑色的企业,其环境行为信息在记入企事业环保信用记录的同时,记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个人信用记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环保信用等级长期为黑色、情节严重的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
7、我的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被评为较重失信(红色等级)企业后,市供电公司对我企业的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标准基础上,又增收了一些电费,这是什么原因哟?
答:你好,为深入推进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精神,结合省生态环境厅、省信用办《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苏环办〔2018〕515号),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关于完善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明确对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较重失信(红色等级)和严重失信(黑色等级)的企业,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电价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05元和0.10元。
市、县供电公司按照核查后应执行差别电价的较重失信(红色等级)和严重失信(黑色等级)企业名单,根据电价标准对相应企业后半年时间内的生产电量收取加价电费,并统一由省电力公司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每年1月底和7月底前,省电力公司分别将半年度(年度)差别电价执行情况形成报告,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厅备案。
8、前一阵子,生态环境局有人到我们单位检查,说是按“双随机”要求开展检查,“双随机”到底是怎么回事?
答:你好!“双随机”是指检查人员、被检查企业全部随机抽取。这主要是根据生态环境部的工作要求开展的,定期抽出企业和检查人员,安排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完上报检查结果。“双随机”主要目的是保证检查的公正、公开,避免出现指向性执法、从而实现阳光执法这一目的。
9、我想在城区找个地方开饭店,请问哪些地方符合要求,在环保方面还要采取那些措施才算合格?
答:你好!关于餐饮饭店选址问题,2016年1月1日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你在餐饮饭店选址的时候要注意:一是该房屋不得是居民住宅楼,如果是商住综合楼,要有配套的专用烟道;二是与居民住宅相邻的楼层不得产生油烟和异味;三是须安装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油烟要通过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不得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污染。
10、现在环境信访比较多,我想请问一下潘局长,你们如何开展环境信访调处工作的?
答:你好。我局开展环境信访调处工作,一是建立日交办、周督查、月总结、季通报工作机制。每日将群众当天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在工作群里进行交办,每周对当周的环境信访处理情况进行督查,每月对当月的环境信访问题进行总结,每季对当季的信访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每个群众投诉的环境信访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二是坚持重点信访包案和双交办制。对群众举报的突出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市相关领导依照挂钩分工,带头认领难度大、矛盾纠纷突出、群众关注度高的信访件,带头督导处理。同时,实施“一案双交办”制度,既交办属地党政,又交办相关市直部门单位,并抄报四套班子相关领导。
三是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环境问题。
四是推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明确属地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严格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主动整改环境问题,有效管控环境风险,消除环境污染和环境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