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9日(2022年度)病退公示稿
- 发布日期:2023-03-09
- 来源:人社局
经盐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鉴定,我市申报参加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的人员中共有51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盐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举报电话:0515-80500748)或东台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15-89561023)反映和举报。(注:未列入名单的人员为鉴定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未参加鉴定或鉴定前已死亡的人员。)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
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人员名单(共51人)
许俊明 苏 柳 周小吉 李剑东 韩正峰 卢克山黄茂萍 张小莉 吴春华 戚爱勤 邹丽霞 朱兰芳朱春生 朱晓燕 潘桂萍 刘天和 徐 健 吴 中张雯雯 杜承禄 何 伟 刘巧英 顾龙珠 钱美英练小云 汪国凤 曹旭荣 李桂珠 吴义红 程 建陈月芹 刘小平 钱友文 周 兵 金春芳 江华萍郭荣春 叶 健 林秀芳 周凤林 花子珠 丁亚萍
韩 祥 许 勇 薛素芳 殷连巧 田 力 张 月
桑国祥 吴志芹 赵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