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台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东人社发〔2017〕132号),经审核,以下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节假日不含),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反馈电话:85222692
反馈地址: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112室
附件:公示2023032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