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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初审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4-15
  • 来源:工信局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盐工信产业﹝2022﹞32号)文件精神,市工信局对东台市城乡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及江苏东宇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54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4月15日-4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 89560212

市财政局89560309

附件:东台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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